各系部(院)、全体教师: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一、人选指标
分配到省教育厅的推荐指标为专业技术人才10名和高技能人才1名;我校拟推荐候选人1名。
二、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
三、推荐程序
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过程中,要根据疫情防控态势酌情采用函评、通讯评审、会评等方式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没有进行专家评议或者专家评议没有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除涉密人员外,推荐人员名单及推荐材料必须经过公示。公示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确保群众的监督和知情权。对公示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核查,明确结论。
四、推荐材料
要按照粤人社函[2020]63号文中有关要求,按时将相关推荐材料报送到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推荐材料如下:
1.《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电子版1份。
2.佐证材料1套。申报人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水平)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成果鉴定等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请申报人于3月18日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电子文件发至498949886@qq.com。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20〕1号)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63号)
人事处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