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维护学校与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现对我校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进行登记备案,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员范围
学校所有在职教职工。
二、校外兼职界定
校外兼职,是指我校教职工在职在岗期间,以个人名义,利用本人的知识和技能为校外单位提供各种有偿或无偿服务的行为,包括:办班、兼课、开公司、受聘顾问、董事、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聚焦主业、主责高度认识加强教职工兼职管理的重要性。各二级部门接到通知后,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如实填写报备表,发现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将严肃处理当事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
2.本次登记报备采取“零报告”方式,即无校外兼职情况的二级部门和人员也需提交纸质版备案汇总表。
四、报备程序
1.教职工个人填写《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报备表(个人)》(附件1),交各二级部门审核、留存。
2.各二级部门依据个人提交的报备情况,填写《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备案汇总表》(附件2),9月3日前将《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备案汇总表》纸质件报送人力资源部(禅城校区2-4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373873986@qq.com。
联系人:刁老师,0757-83106900。
附件:
人力资源部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