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经各评选组评选、学校党委会审批,现将2020-2021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4日止。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纪检监察处或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纪检监察处联系电话:0757-83876062;联系人:田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757-83106900;联系人:杨老师
附件:2020-2021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结果
人力资源部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