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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参加答辩的通知

根据《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办法(2021年修订)》规定,拟于8月27日上午组织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进行现场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范围:申报2021年正高级职称人员

二、签订时间及地点:请答辩人员于当天上午9:30前到达学校禅城校区人力资源部办公室(2-408室)

三、答辩安排

答辩时间为15分钟内,其中前5分钟为个人陈述,后10分钟为专家提问。答辩内容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由申报人简明扼要陈述任现职以来的教育教学、教科研等工作业绩,重点阐述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标志性成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实绩等方面;第二部分由评委对申报人的教学科研工作和学术水平等进行提问并由申报人进行回答。个人陈述时由工作人员计时,5分钟时提示“时间到,陈述结束”,答辩人员结束陈述,专家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答辩无需准备PPT。

四、相关要求

1.答辩人员必须按答辩程序和要求参加答辩,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答辩。

2.答辩人须为申报正高级职称者本人,不得委托他人答辩。凡迟到者视为主动弃权,由此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

3.答辩人员请勿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会场,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4.答辩人员务必按照学校和佛山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体温正常(体温<37.3℃)。答辩当日有关人员须无发热、咳嗽、咽痛、胸闷、腹泻、头疼、呼吸困难、恶心呕吐等症状,且14天内未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无接触疑似、确诊患者史。

5.抽签决定答辩顺序。

6.答辩人员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答辩室后,禁止与专家寒暄,禁止握手和交换名片,禁止与专家谈论与答辩无关的话题。答辩时禁止透露个人社会关系网等相关信息。出现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

7.答辩人员答辩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离答辩室,自行离开评审会场。答辩人员不得在答辩所在地无故停留,一经发现将取消今年评审资格。


                                                  人力资源部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