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10]105号)和《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轮岗位设置聘用和管理实施方案》(粤职院人〔2020〕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岗位竞聘聘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空余岗位
岗位 |
专业技术 三级 |
专业技术 五级 |
专业技术 六级 |
专业技术 八级 |
专业技术 九级 |
专业技术 十一级 |
专业技术 十二级 |
空岗数 |
3 |
8 |
21 |
19 |
36 |
若干 |
若干 |
二、竞聘人员范围
1.已受聘专业技术四级、六级、七级、九级、十级、十二级、十三级的专业技术人员,且在现职务工作满三年,可自愿参加竞聘。
2.原已获得中级职称现聘在专业技术十一、十二级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可竞聘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
3.保留现聘岗位等级的无须再次参加竞聘。
4.竞聘人员业绩成果起止时间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即现职称评审通过时间)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
三、聘用程序
1.2022年9月12日前,参与竞聘的教职工将《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1、2)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
2.2022年9月20日前,各二级部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完成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初审并在部门内公示3个工作日,将本部门公示后的审核结果(附件1、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及佐证材料电子版报送人力资源部。对于审核过程中有异议的业绩材料,二级部门可要求教师提交佐证材料纸质版,与上述材料一并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3.2022年10月30日前,人力资源部组织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委员会组织竞聘工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批准后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
4.2022年11月20日前,公示无异议的聘用结果上报上级部门。
5.上级部门审批后,按聘任岗位兑现待遇。
四、其他要求
1.逾期未提出申请者,视为放弃本次申报,不再受理补报。
2.严肃聘用纪律,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对于在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岗位聘用办公室(禅城校区二号楼408室)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方式:0757-83106900
邮箱:498949886@qq.com
附件:
岗位聘用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