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即日起,学校将启动2022年上半年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基本条件
1.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已折旧(摊销)完毕,经技术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
2.低值耐用品:经鉴定自然损坏无维修价值的或功能无法满足使用需求的。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门须严格审核,杜绝随意报废的不当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2.报废申请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请大家及时将报废申请表交至资产管理部(禅城校区2-607室、高明校区学生公寓10栋附楼3-106、南海校区1404室),并提前准备好报废资产的残渣;若需要查询资产情况的请直接联系资产管理部,联系方式如下:
禅城校区、南海校区:鞠老师、苏老师
高明校区:华老师
联系电话:0757-83836893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资产报废处置工作、优化业务审批流程,资产管理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调整更新了报废申请表单,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使用新版报废申请表单办理相关业务(详见附件1、2;表单电子版已发布至资产管理部主页-常规下载栏目)。
特此通知
附件:
资产管理部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