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资产管理处 编辑 : 鞠小颖 发布时间 : 2020-02-26 阅读次数 : 1648
学校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接受捐赠资金与物资会计核算等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部门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接受资金捐赠时,请直接和财务处联系,及时处理资金的收支,并确保资金按捐赠方或捐赠协议的指定用途使用。
2.接受物资(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耐用品等)捐赠时,请及时联系资产管理处办理物资的捐赠登记确认,并由财务处进行会计核算。
3.接受捐赠的物资按用途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分发领用并做好登记工作。
附件: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接受捐赠物资登记确认表
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
2020年2月26日